20阳城01、20阳城02、21阳城02、20阳城04及20阳城03持有人会议新增临时议案。
为配合会议议程顺利开展,“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2”将于5月23日开市起停牌。
企业2021年度归属于上次企业股东的净利润为-69.52亿元,阳光城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
高光置业及其子企业金华虹光置业有限企业对浙江阳光城拥有14.98亿元的债权,根据浙江阳光城要求,高光置业及其子企业金华虹光置业有限企业拟豁免上述债权。
目标企业子企业金华虹光置业有限企业已取得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六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阳光城具体权益比例待审计评估后一并确认披露。
截至公告日,企业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计1.09亿美金,企业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计81.67亿元。
由于阳光城近期偿债资金筹措压力较大,截止兑付日日终,阳光城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 阳城 01”、“20 阳城 02”本年度利息以及“20 阳城 01”的回售本金。
阳光集团本次涉及股份8653.02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3.09%,占总股本比例2.09%;东方信隆本次涉及股份2841.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73%,占总股本比例0.6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企业披露公告称,未能如期偿付“20阳城01”及“20阳城02”本年度利息,两只债券于4月25日起停牌。
会议审议了四项议案,根据投票结果,议案一、二、三均未通过,议案四表决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企业另有合计金额约104.02亿元的事项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
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期权数量约4177万份,占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期权总量的12.11%,期权全部行权新增的股份将占企业目前总股份数的1.01%。
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约3789万份,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10.98%,占企业目前总股本的0.9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企业披露关于“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2”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1阳城01”2022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的回复。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企业于2018年12月7日发行了金额为4亿元的福建阳光集团有限企业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该债券简称“18福建阳光MTN001”,发行期限3年,票面利率7.5%,发行时主体评级:AA+。
“19福建阳光MTN001”因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交叉违约及资产池承诺)后未能豁免,应于2022年4月7日加速到期并兑付本息,截至本公告日,福建阳光集团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阳光城股票于2022年4月11日-4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阳光城称,为化解企业债务风险,企业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